【主要事迹】
陈 平,男,汉族,福安市人,1973年5月出生,1995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科科长、一级检察官。
陈平同志任职以来,牢牢把握“学习,质量,监督,创新,廉洁”这五个基础,他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办案工作之余积极开展调研,共完成了十余篇调研文章,被《法制今报》等刑物采用或被选中参加全省研讨。他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自身工作的生命线,初步建立了案件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来,他经手处理的各类刑事案件1489件2090人,其中提起公诉1024件1455人,不诉37人均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取得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三统一”。他立足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定位,注重审查细节,准确发现问题,对侦查、审判工作进行了有力监督。他不断探索审查起诉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推动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小组,制定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分存等项制度,并促进形成法援机构为未成年嫌疑人指派律师的统一操作模式,为辩护律师会见和讯问未成年嫌疑人提供便利,确保了犯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多年来,陈平同志恪尽职守,公正执法,无私奉献,连续多年获得了福安市人民检察院先进工作者、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从而以实际行动和作为为检察事业增添着亮丽光彩。
【事迹材料】
为公平正义添光彩
——福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陈平的事迹
现任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科长、副科级检察员的陈平同志是一位从检十八年的检察老兵。十八年来,他在检察机关研究室、办公室、民行检察、侦查监督、公诉等多个工作岗位上尽心尽力、默默奉献,尤其是2011年担任公诉科长的职责以来,他牢牢把握“学习,质量,监督,创新,廉洁”这五个基础,在实践中严格执法办案,落实公诉改革,加强自身及队伍建设,从而为公平正义的检察事业增添了一道亮丽的光彩。
一、讲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他时刻把维护人民检察官的形象放在首位,把提高个人素质作为自觉的努力方向。他认真参加“公正执法思想大讨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专项教育活动,切实按照整风精神认真剖析,并做好整改,使自己在党性党风方面得到深刻教育,促进自身政治觉悟不断提高,确保在政治上与党的要求始终保持一致。他切实加强业务学习,特别是2012年新刑诉法颁布实施以来,他积极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多次培训,并与科室干警一道组织专题学习会,通过专题讲解、实务答疑、互评互议等方式,加深对新刑诉法的学习,把新刑诉法的规定内容真正学懂弄通。他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办案工作之余及时总结经验心得,共完成十余篇调研文章,其中《浅议检务督察机制的架构》、《应建立刑事抗诉案件专门审查机制》等文章分别《法制今报》等刑物采用及被选中参加全省研讨,达到了学以致用的要求。
二、讲质量,确保不枉不纵
他明白“刑罚者,国家之所器重,百姓之所悬命”,即公诉权的行使直接关系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道理,因此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自身工作的生命线。实践中,他经过摸索初步建立了案件质量保证体系,以机制建设来确保案件质量,具体是:实行办案流程管理,规范办案程序,确立从受案、承办、审查、决定、移送、案后审查等一整套的工作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人员、承办职责、责任分担等具体内容,从而规范了公诉执法活动;实行倒审机制,当出现当事人有反映意见等异常情况时,及时更换办案人,重新审查;实行公诉案件合议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除指定承办人外,还确定合议小组,由承办人审查案件后,交由合议小组合议,形成意见并提交科集体讨论,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通过机制管案、管质量,近三年来,他经手处理的各类刑事案件1489件2090人,其中提起公诉1024件1455人,不诉37人均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取得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三统一”的可喜局面。
三、讲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为此他在工作中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依法监督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他加强侦查监督,注重审查细节,准确发现问题,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追诉漏犯漏罪函文160余份,已成功追诉漏犯40余人,追诉漏罪20余件,并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17件,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纠正存在的违法违规办案问题。如被告人林某某涉毒一案,其驾车途经我市时被现场查获车上的海洛因20余克,公安机关以法定刑三年以下的非法持有毒品罪移送起诉,他及时要求并派员配合公安机关深入被告人居住地调查取证,迅速查明被告人在居住地有零星贩毒的事实,最终以贩卖毒品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使被告人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他有力开展审判监督,准确把握刑事抗诉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标准,共对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缓刑不当等5件错误判决提起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获成功改判4件,如发现一审法院对被告人林某某假冒注册商标一案判决有误,未充分考虑被告人生产假冒名牌白酒的犯罪事实和社会影响,因而适用缓刑不当,遂依法提出抗诉,二审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撤销缓刑,改判其有期徒刑三年,维护了司法公正。
四、讲创新,提升工作成效
创新是工作发展的永恒动力,他不断探索新作法、新举措,有效提升公诉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他在部门中实行审查起诉方式改革,采取分类审理办法,对一般刑事案件应用简易程序快速办理,通过案卷材料电子化移送、集中开庭、简化告知等措施快审快结,从而把主要精力用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提高了办案效率;他推动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小组,制定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分存等项制度,并促进形成法援机构为未成年嫌疑人指派律师的统一操作模式,为辩护律师会见和讯问未成年嫌疑人提供便利,确保了犯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他推行案件说理和听证制度,对拟不起诉案件实行公开审查,通过听证会形式进行法律说理,并听取各方意见,有效消除案件当事人的误解、阻力。他积极落实庭前会议新机制,就我市有重大影响的被告单位福安市红旗机械厂及被告人陈某某等人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罪一案,启动庭前会议机制,在法院主持下与辨护方该案的回避、证据形式效力、庭审举证方式、控辨争议焦点等内容交换意见,明确了庭审重点,提高了庭审效率。
五、讲廉洁,坚定防守底线
公生明,廉生威,廉洁是一名合格检察官必须要坚守住的道理底线。他深知利益多元的当下,作为一名清贫的检察干部,更要时时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状况和经济诱惑,为此他始终牢记:绝不能用法律和原则换人情,要对自己和家人负责。他自觉遵守廉洁条例,从小事做起,从拒绝普通的吃喝做起,在心里构筑了一道拒腐防变的警戒线。2011年,他办理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取保在外的嫌疑人一天来办公室趁四周无人递上了一叠厚厚的钞票,他当即严正予以拒绝,并耐心对嫌疑人说理,指出使其获得从宽处理的是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是其本人的认罪态度、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情节,而不是其送给检察官的金钱,从而打消了嫌疑人不送礼就无法从宽处理的顾虑,最终林某某也依法获得了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公诉科长,陈平同志恪尽职守,公正执法,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和作为为检察事业增添着亮丽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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